市民陈福泉家中发现一块刻有地方吏治文告的古碑 经文史专家初步考证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整肃吏治,自古重视。115年前,当时的长沙府府城两县之一的善化县代理知县兼授"同知"衔的地方官,已经觉得普通的行政文告不足以强调"整肃吏治"的决心并取信于民了,他令人将相关文告刻碑勒石,立于县府之外。这块石碑后来被涂上墙漆,成为一户民宅墙壁的组成部分。
昨日,民宅的租户在这块墙上钉钉子屡屡失败,才"重新"发现了这块高达2米多的碑。宅主人将这块碑送到了芙蓉区定王台街道群众文化活动基地暨都正街历史文化街区项目部,经专家初步鉴定为可移动文物,"对考察长沙政治史具备重要参考价值"。
钉钉子不进,却震出了一块碑
"从记事起,这块碑就在我屋里哒。"65岁的陈福泉向记者介绍说,10年前,他欲出租房子,为了保护这块碑,将碑涂上了墙漆,从此碑体就隐形在"墙壁"中了。昨日,租户向他报告"钉钉子不进,震动了墙面,现出了一块碑",陈福泉遂将这块碑取了下来,送到了都正街历史文化街区项目部。记者在第一时间赶到,并邀请了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文化研究所教授梁小进、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推动委员会委员刘叔华、芙蓉区文物管理所所长周云云,对该碑进行了考察。
碑文的最后一列为"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几个大字,表明立碑时间为公元1899年2月前后。第一列为大号字体的"钦加同知衔调署长沙府善化县事,石门县正堂加五级……",意即当时的"石门县"知县兼"善化县"代理知县加授长沙府"同知"衔的官员,发布的行政文告。当时的省治长沙府府城分为两县,善化县大致在今天的五一路以南(北为长沙县)。
碑文第二列的前五个字为正文标题"出示严禁事",紧随其后的是正文开篇第一句话:"清讼必治其源,爱民必恤其隐;未有讼源不治而能清讼,民隐不恤而能爱民者",大意为想要有良好的法治秩序,则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治理;要爱民,则必须体恤民情。梁小进向记者解读道:"碑文大意是,吏治为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的关键。因此禁止书吏衙役与市井豪强相勾结,欺凌百姓;办案必须依照一定程序,不得私自羁押、拷打百姓等。种种情形均明令禁止,并刻碑勒石,以召信于民。"
专家基本判定该碑为可移动文物
"由于善化县志只记录到光绪初年,此后付之阙如。因此碑文作为重要地方政治文献,对考察长沙城市历史特别是清代的长沙政治史,具有重要史料价值意义。"梁小进说道。
"古碑从性质、内容上分有很多种,像这样刻碑勒石以整饬地方吏治的碑,还是十分罕见的。"刘叔华说。
"根据碑文、碑体和发现地点来考察,可基本判定该碑为可移动文物,具体情况需待长沙考古所的进一步考察研究。"周芸芸说。
"我们街道的宝贝还有很多!"芙蓉区定王台街道主任尹卫东介绍说,都正街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就在天心阁老城墙的背后,是老长沙(善化县)的中心区,这里曾经有善化县县衙门,驻军的都司衙门,有被封为"定湘王庙"的善化县城隍庙,有纪念"厨神"的詹王宫,有曾经的文化地标城南书院和文昌阁,有崇拜北斗之母的斗姥阁,有县正街、都正街、千总巷、火药局、清香留、和乐街、甘棠址、平地一声雷、古稻田、小瀛洲这样老地名,还毗邻定王台、化龙池、白沙古井等人文胜地。修复这个片区,就可以把长沙南城的主要历史元素很好地衔接起来。
2013年11月27日《长沙晚报》星期三 A9版报道 链接地址:http://cswb. changsha.cn/html/2013-11/27/content_11_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