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04-2005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 足球联赛湖南赛区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体育部(室)、体育院系:
按照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关于《关于下发<2004 -2005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规程>的通知》(教体协议 [2004]124号),经报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同意,省高教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定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举 行湖南赛区比赛,选拔优秀运动队参加全国比赛。现将《2004-2005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湖南赛区竞赛规 程》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参赛工作。
附件:《2004-2005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湖南赛区竞赛规程》
湖南省高教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
2004年12月7日
关于2004-2005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参赛队:
经报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同意,省高教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将原定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举行的湖南赛 区比赛时间,推迟到2005年3月进行,现将有关竞赛日程表和工作要求补充通知给你们,请按新的日程和要求做好参赛 及准备工作。
湖南省高教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
2005年3月3日
2004年-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湖南赛区竞赛规程
一、联赛名称
2004年-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湖南赛区比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高教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
北京李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一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湖南赛区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省高教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
协办: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原长沙大学)
五、比赛日期、地点:
(一)比赛日期: 2005年1月(每周六、日)
(二)比赛地点: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原长沙大学)
六、参加办法
以校为单位组队参加,运动员必须均属同一所院校的在校、在籍、在读大学生、研究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医生1人、运动员12人。
七、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 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具有本参赛院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专科、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可查询注册在校大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且入学前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
八、报名日期、办法
报名:第一次报名:请于2004年12月18日前电话告知长沙大学:曾一兵老师,联系电话:13875857138。第二次报名: 定于2004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召开报名会,请各参赛队派1名教练员带参赛运动员报名表(附后) 、普通高校新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运动员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参加会议。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赛制根据参赛队数定,不足8队采用单循环赛制,8队(含8队)以上采用先分组循环,后交叉的赛制。
(二)决定名次的方法:
1、循环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 等,则相互间胜者名次列前;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相互间的净胜球、总进球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以 上各项仍相等,则计算同一循环中净胜球、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2、交叉赛,每场必须决出胜负,如全场比赛结束时成平局,不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八、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湖南省大学生体育竞赛纪律规定》。
(三)比赛场地及规格:比赛在室内篮球场进行
(四)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球队可在每个半场要求一次1分钟的暂停,暂停须在比赛成死球 时,队员此间不得离场。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比赛用球为国际标准4号球。
(五)每队限报12人,上场队员5名,其中一名必须为守门员。某队场上队员少于2名时,则比赛无效。列入替补名单的 替补队员不得超过7名,比赛时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被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队员 必须在换人区进出场地。替换守门员必须在比赛成死球时。
(六)队员装备:球鞋为胶底或类似质料制成的帆布鞋、软皮面训练鞋或体操鞋。
(七)犯规和不正当行为: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除11人制竞赛规则规定的之外,还包括铲球和合理冲撞。
(八)比赛时,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 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 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 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参赛运动员,均不得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含光头)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均取消其比赛资格。
九、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员由省高教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选派。
十、奖励办法
(一)获取前八名球队给予奖励。
(二)获得第一名的球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获得前四名的球队学校2005年3月将由北京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作为冠名赞助商在校内进行五人制足球赛。
十一、资格审查
为端正赛风,突出教育部门举办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育人”的宗旨和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 人”的精神,请各参赛院校有关领导对本队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问题。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肃、认真地进 行审查、把关。
(一)纪律监察委员会”将严格的按照本规程,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问题进行严格地审查,对弄虚作假 、违反规定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参赛运动队(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在比赛前发现不 符合参赛资格者,将取消其参加比赛,并不得改报他人;如在比赛中、比赛后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将取消其本人 或其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于赛前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 》和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经受理,如属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
十二、经费
(一)参赛各队在参赛前必须对本队所有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会对所有参赛 人员在比赛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责任。
(二)为了加强对联赛的管理工作,确保本联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纳“抵押保证金 人民币20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 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回。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南省大学生体育竞赛纪律规定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维护全省大学生体育竞赛健康发展,防止发生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维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 员的合法权益,突出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宗旨,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保证全省大学生体 育竞赛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大学生各项体育竞赛。
第三条 本规定由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和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制定,由各单项体育竞赛组委会 负责具体实施,对违规违纪的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遵循独立、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运动员、教练员、运动队对违规违纪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述权,申诉期间维持原处罚决定。
第五条 在各项比赛活动期间,如有触犯国家法律者,由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 处 罚
第六条 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经竞赛纪律、资格监督委员会认定,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在比赛开始之前 认定被取消比赛资格的,不予补报或换人;在比赛中,个人项目已取得的名次、成绩亦被取消(该项目下面的名次不再 递升),集体项目凡有被取消资格运动员上场参加比赛的场次,负场仍照算,胜场改作负场处理(处理办法按各项竞赛 规则的规定)。如在该项比赛结束后,已上场的运动员有被认定取消资格的,取消该队名次、成绩,由后面的队依次递 升。
第七条 凡在比赛中有运动员冒名顶替比赛的,经竞赛纪律、资格监督委员会认定,取消替赛和被替运动员的比赛 资格和已取得的所有比赛成绩,追回已发奖品,集体项目有冒名顶替上场的,按本规定第六条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 予以该参赛单位人民币1000-2000元的处罚并全省通报批评。
第八条 运动员凡有漫骂、侮辱对方行为的,由裁判员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当场比赛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该参 赛单位人民币1000-2000元处罚。
第九条 不论场上场下,运动员、教练员打人或故意伤人、侵犯他人人身的,除临场裁判员有权立即制止或罚出场 外,并根据情节给予停赛,直到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如发生集体相互斗殴的队,予以取消双方比 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予以参赛单位处罚人民币2000元并全省通报批评。
第十条 无论出于何种情况,教练员、运动员在场上不服从裁判判决定而自行停赛的,在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后, 仍不恢复比赛,致使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的,即判为罢赛,临场裁判有权判对方获胜。
第十一条 为防止比赛双方搞交易,预谋胜负,经仲裁委员会和竞赛委员会认定后属于不正常比赛范围的(不必具 有幕后交易的证据),判该场比赛无效,双方均以负场计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该参赛单位处罚人民币2000元。
第十二条 凡无故弃权的,此前获得的成绩无效,并取消其后续比赛资格,并酌情给予500-1000元人民币罚款。
第十三条 领队、教练员要尽职尽责,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以身作则遵守赛会各项规定;服从判罚,要有全局观 念;对运动员发生的严重违纪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运动队发生严重违纪事件时,领队、教练员态度暧昧,制止 不力或参与、怂勇者,追究领队、教练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该参赛单位处罚人民币2000元,该运动队停赛1-3 年的处理。
第十四条 裁判员违反下列竞赛纪律,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罚。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取消该 次比赛或若干场比赛资格。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裁判主管的部门给予停止裁判工作,降低或撤消裁判等级的处分, 并全省通报批评。
(一)凡有意偏袒一方,执法不公者。
(二)凡由于裁判水平原因,出现明显的错判、漏判、赛后又不虚心听取意见,坚持错误,态度恶劣者。
(三)凡接受贿赂者。
(四)其它违反裁判员守则者。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裁判员以及与竞赛直接关系的个人和部门,一经查实,予以该参赛单 位处罚人民币2000元。
第十六条 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吸烟、饮酒一经发现处以人民币100-500元罚款;直到取消比赛资格,教练员、运动员酗 酒者一经发现,处以人民币500-10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运动员、裁判员衣着、仪表不整、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遵守赛区规定,经教育不改的,不得参加比赛。
第十八条 运动员、教练员损坏公物和场馆设备,须照价赔偿;有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视情 节严重,予以参赛单位处罚人民币1000-2000元。
第十九条 运动员、教练员凡将淫秽画报、书刊、录像带带到赛区的,一律没收,送交有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予 以该参赛单位处罚人民币2000元。
第二十条 运动员、教练员对观众不礼貌的,寻衅闹事或参与观众起哄扰乱赛场秩序的,予以该参赛单位处罚人民币 2000元。
第二十一条 受到纪律处分的个人或队,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材料,交比赛组委会并转给其所在单位备查。建议单位酌情 予以处分。
第二十二条 裁判员判罚运动员出场或判定一个队的罢赛。赛后需立即写出书面报告,报仲裁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承办体育竞赛的赛区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制定严密的安全与纪律措施。确保赛 场安全及赛场秩序。坚决禁止观众擅自或强行进入比赛场地;坚决禁止观众围堵,攻击裁判员、运动员和赛场工作人员 。违反者送交赛区所在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参加体育竞赛的运动队的所在学校,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纪律制度,并对全体参赛人员做好身体检查 ,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领队是第一责任人,教练员是直接负责人,对本队队员安全与违纪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第一条运动员资格,由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违反竞赛纪律的,由竞赛监督委员会会同仲裁 委员会作出处分决定,并报比赛组委会备案。对与竞赛无关的违纪行为,由赛区组委会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未能详列违纪行为,各单项体育竞赛组委会可参照本规定与之相类似的条款或其行为的性质及危害 结果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1日起试行。
湖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
2004年10月11日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大学生体育运动会是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场所,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大学生将产生 积极的影响。为发扬团结拼搏、树立公正竞赛的社会主义体育道德风尚,圆满完成比赛任务,决定在本次比赛期间开展 “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和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参加本次比赛的代表队及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项目与名额:
1.集体:评选优秀代表队3支。
2.个人:评选优秀教练员4人,优秀裁判员2人,优秀运动员20人(每个代表队2人)
三、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大学生体育竞赛纪律规定》和大会有关规定要求。
2.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4.尊重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5.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6.具有全局观念,始终把局部利益置于全局利益之下,遵守大会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四、评选办法:
1.“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下,由大会纪律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由各参赛院校代表队、裁判组及大会有关部门提出推荐名单,由大会组委会审定。
五、奖励:
1.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由组委会在本次比赛闭幕式上宣布并颁奖。
2.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授予证书并在闭幕式上宣布并颁奖。
六、评选活动注意事项:
1.在评选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将评选活动与平时教育、管理结合起来,防止单纯任务观点,不搞形式主义。
2.评选工作要注意赛场表现与平时表现相结合,运动技术水平和赛场作风相结合,要有利于运动队之间、运动员之间的 团结,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3.评选结果原则上在该项目最后一天比赛结合后揭晓,避免提前或推后。
大会组委会
2004年12月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 王 键 省教育厅副厅长
主 任: 屈林岩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副院长
副 主 任: 蒋先龙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处长
张外安 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宋 达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副院长
委 员: 孙洪涛 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何伟健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潘洪飚 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秘书长
皮德华 裁判长
丁文江 北京一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杨定产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领队
易小坚 湖南师范大学领队
李晓军 湖南大学领队
李泽群 湖南农业大学领队
石刚强 湘潭大学领队
钟振新 长沙理工大学领队
许毓成 湖南工程学院领队
欧阳秀雄 湖南财经专科学校领队
戴临中 湖南涉外经济职业学院领队
马跃龙 湖南工业技术职业技术学院领队
甄洁洪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办公室主任
鲁双庆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教务处处长
喻秋兰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宣传部部长
薜平平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团委副书记
李海鹏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财务处处长
戴伟丁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保卫处处长
曾一兵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体育教学部副主任
李志鸿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后勤处负责人
杨东茅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卫生科科长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 任: 张外安
成 员: 吴锡忠 何伟健 孙洪涛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办事机构
一、竞赛部
部 长:杨定产
副部长:皮德华
成 员:蒋 巍
二、办公室
主 任:甄洁洪
副主任:曾一兵、许向阳
成 员:易 薇、刘东栋
三、新闻宣传部
部 长:喻秋兰
副部长:余文龙、谭祝平
成 员:汤勇斌、学生3人
四、医务部
部 长:杨东茅
成 员:胡瑞芳、王 强
五、安全保卫部
部 长:戴伟丁
副部长:杨芳良
成 员:熊泽南、黎文普、后勤公司保安2人、部分志愿者
六、商务推广部
部 长:邓 晖
成 员:阳媛媛
七、后勤部
部 长:李志鸿
副部长:郑新宇
成 员:李志祥、吴艳玲、刘飞宁、李能知
八、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志愿者队
队 长:薜平平
副队长:谭 实、刘战红、杨 桦
礼仪奖品: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学生艺术团 学生礼仪队 学生啦啦队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湖南赛区裁判员
技术代表:熊丕炯
裁判长:皮德华
副裁判长:曾一兵
裁判员:胡亦文 曾 琥 王长安 张 宇 黎 帅 张徽徽
张海峰 李 力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各参赛队名单
长 沙 学 院
领队:杨定产 教练:李 坚 周英华
运动员:1刘勇超 3汤新明 4张 磊 5肖 翔 7宋 宇 9尚海波
10沈 祺 14陈 靖 15黄 周16张思佳 18周 ? 21李 栋
湖 南 大 学
领队:李晓东 教练:董晓冰 王善坤
运动员:1吴 敏 2曾 涛 3周 聪 4唐颢原 5李 鹏 6刘子瑜
7徐 程 8王 旺 9罗思旺 10曾觅昊 11李文月 12闻 立
湖 南师 范 大 学
领队:易小坚 教练:陈瑞宁
运动员:7李 果 8刘 振 9张宁新 13刘 磊 16李 刚 18寻 欣
21倪 刚 22麻 琨
湖 南 农 业 大 学
领队:李泽群 教练:张蔚明 刘劲松
运动员:10胡子骥 1梁其成 2李高明 3言 明 4范 羽 5韦人仁
6吴智伟 7张争鸣 8冯杰峰 9程 亮 11王志鹏 12何晓东
湘 潭 大 学
领队:石刚强 教练:肖 斌
运动员:2李 周 9陶维钢 10凌冬海 14陈曦如 16吴辉宇 17秦 磊
18舒 楠 19匡颖波 21金丽青 23盛 荣 王扬熙 崔 进
长 沙理 工 大 学
领队:钟振新 教练:马 也
运动员:1黄时欢 2胥 阳 3谭李殷 5蒋佩佩 6赵泽民 7蒋 琨
8王 旦 9刘亚帅 10王贤友 11刘磊鑫 12杜 君 16胡算子
湖 南工 程 学 院
领队:许毓成 教练:彭长康 段爱明
运动员:1戴 辉 2黎琼斯 7罗 谦 9梁 峰 10吴青宁 11原百骏
14朱文军 15孙文举 16符洪宁 20朱 波 21何 恒 23陈 欧
湖南财经专科学校
领队:欧阳秀雄 教练:胡科伟
运动员: 金 鑫 文 涛 苏享南 王 波 谢 鹏 余鸿达
彭肇基 王 禹 罗 洋 谢小龙 肖海亮 窦宇亮
湖南涉外经济职业学院
领队:戴临中 教练:
运动员:1雷湘东 4陈元壮 5阮 哲 6陆晓鸣 7彭 尧 8李 强
9张新杰 10张祖如 11周 秋 18李瑞光 21邹 超 22李哲俊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领队:马跃龙 教练:刘述亮、刘洋
运动员:1曾 鸣 2王 强 3陈 帆 4张 杨 5李 立 6彭纳凯
7丁 盼 8蒙忠林 9丁 峰 10刘良希11杨传英 12邹 ?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大会日程表
日 期 | 星期 | 上 午 | 下 午 | 晚 上 | 备注 |
2005年 3月17日 | 四 | 1、裁判员报到 2、裁判长检查场地 3、裁判员业务学习 | 1、组委会、裁判长、 教练员联席会 (15:00在体育馆 二楼会议室) 2、布置场地 | 布置 场地 | |
2005年 3月18日 | 五 | 开幕式、比赛 | 比赛 | 比赛 | 8:30 举行 开幕 式 |
2005年 3月19日 | 六 | 比赛 | 比赛 | 比赛 | |
2005年 3月20日 | 日 | 比赛 | 比赛、闭幕式 | 比赛 | 16:30 举 行 闭 幕 式 |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竞赛日程
日期 | 场次 | 组别 | 比赛 时间 | 比 赛 队 (浅) (深) | 场 地 | 备 注 |
2005 年 3 月 18 日 (五) | | | 8:30 | 开 幕 式 | 篮球馆一楼 | |
1 | A | 9:00 |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涉外职院 | 篮球馆一楼 | |
2 | B | 湘潭大学-湖南农大 | 篮球馆三楼 | |
3 | A | 10:00 | 工程学院-理工大学 | 篮球馆一楼 | |
4 | B | 湖南师大-工业职院 | 篮球馆三楼 | |
5 | A | 14:00 | 湖南财专-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 | 篮球馆一楼 | |
6 | B | 湖南大学-湘潭大学 | 篮球馆三楼 | |
7 | A | 15:00 | 工程学院-涉外职院 | 篮球馆一楼 | |
8 | B | 湖南师大-湖南农大 | 篮球馆三楼 | |
9 | A | 19:30 | 湖南财专-理工大学 | 篮球馆一楼 | |
10 | B | 湖南大学-工业职院 | 篮球馆三楼 | |
2005 年 3 月 19 日 (六) | 11 | A | 9:00 | 涉外职院-理工大学 | 篮球馆一楼 | |
12 | B | 湖南农大-工业职院 | 篮球馆三楼 | |
13 | A | 10:00 | 工程学院-湖南财专 | 篮球馆一楼 | |
14 | B | 湖南师大-湖南大学 | 篮球馆三楼 | |
15 | A | 14:00 | 理工大学-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 | 篮球馆一楼 | |
16 | B | 工业职院-湘潭大学 | 篮球馆三楼 | |
17 | A | 15:00 | 涉外职院-湖南财专 | 篮球馆一楼 | |
18 | B | 湖南农大-湖南大学 | 篮球馆三楼 | |
19 | A | 19:30 | 工程学院-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 | 篮球馆一楼 | |
20 | B | 湖南师大-湘潭大学 | 篮球馆三楼 | |
2005 年 3 月 20 日 (日) | 21 | | 9:00 | A1-B2 | 篮球馆一楼 | |
22 | | A3-B4 | 篮球馆三楼 | |
23 | | 10:00 | B1-A2 | 篮球馆一楼 | |
24 | | B3-A4 | 篮球馆三楼 | |
25 | | 14:00 | A3B4负-B3A4负 | 篮球馆三楼 | 决7、8名 |
26 | | 15:00 | A3B4胜-B3A4胜 | 篮球馆三楼 | 决5、6名 |
27 | | 14:30 | A1B2负-B1A2负 | 篮球馆一楼 | 决3、4名 |
28 | | 15:30 | A1B2胜-B1A2胜 | 篮球馆一楼 | 决1、2名 |
| | 16:30 | 闭幕式 | 篮球馆一楼 | 各队16:00 集合 |
注:服装颜色:红、黄、白为浅色,蓝、绿、黑、紫为深色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第一阶段竞赛成绩表(A组)
队名 成绩 队名 | 工 程 学 院 | 湖 南 财 专 | 长 沙 学 院 | 涉 外 职 院 | 理 工 大 学 | 积 分 | 净 胜 球 | 总 进 球 数 | 名 次 |
工程学院 | | | | | | | | | |
湖南财专 | | | | | | | | | |
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 | | | | | | | | | |
涉外职院 | | | | | | | | | |
理工大学 | | | | | | | | | |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第一阶段竞赛成绩表(B组)
队名 成绩 队名 | 湖 南 师 大 | 湖 南 大 学 | 湘 潭 大 学 | 湖 南 农 大 | 工 业 职 院 | 积 分 | 净 胜 球 | 总 进 球 数 | 名 次 |
湖南师大 | | | | | | | | | |
湖南大学 | | | | | | | | | |
湘潭大学 | | | | | | | | | |
湖南农大 | | | | | | | | | |
工业职院 | | | | | | | | | |
2004-2005年李宁杯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湖南赛区第二阶段竞赛成绩表
A1
第三名 B2 冠军
A2
B1
A3
第七名 B4 第五名
A4
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