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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预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责任编辑:陈艳 浏览次数: 来源:科技处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预申报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时间是根据2022年度申报要求推算而来):

1.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授权(发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一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非财政资金经费资助的项目应当通过省级成果登记后提名。

3.前两个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4.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不作为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技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奖励委员会委员职务。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7.对于2022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示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

8.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

9.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10.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对直接经济效益进行独立核查,核查结果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请各申请提名项目参照《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引》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在填写前应当认真研读提名手册中提名书的各填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请项目的提名书。

三、时间安排

学校拟于6月上旬邀请专家指导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团队于202463前完成提名书(附件1),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一份至科技处(长盛楼3036室)。

联系人:黄翼 联系电话:18674837680

附件:1.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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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