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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长沙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责任编辑:许焰 浏览次数: 来源:研究生学院

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长沙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长社字〔2023〕13号)和《长沙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修订)》(长社字〔2023〕8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长沙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社科普及传播、学术研究、内容创作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对全市社科普及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的机构或组织,均可申报。主要包括:

(一)公共文化类。指具备社科普及功能的公共场馆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陈列馆、展览馆、美术馆、非遗馆、文化宫、遗址遗迹、人文景区、主题公园、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站)等。

(二)教育科研类。指具备社科普及功能的各类宣传、教育、科研机构,包括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科类社会组织等。

(三)文化产业类。指具备社科普及功能,除公共文化类之外的新闻出版发行机构、广播电视电影机构、文化新媒体机构、文化艺术体育机构、文化创意和设计机构、文化休闲娱乐机构等。

(四)战略产业类。指具备社科普及功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具有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式的企业,包括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动力、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

(五)乡村振兴类。指具备社科普及功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湖湘文化,传承优良民俗、传统技艺、农耕文化等的古镇古村,或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示范乡村。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长沙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原则,区县(市)申报对象向所在区县(市)社科联申报,区县(市)社科联初审后向市社科联推荐。

(二)市直单位、市属企业、高等院校、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市属机构向市社科联申报。

(三)由市社科联组织考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审议材料、实地考察的形式,全面了解申报机构有关情况,并向市社科联党组推荐社科普及基地入围名单。

(四)经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后,社科普及基地名单在“思想长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正式发文和授牌。

(五)申报单位需准备以下材料:

1.2023年长沙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盖章);

2.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活动场地的证明材料;

4.已有的社科普及活动资料(包含光盘、音像制品等);

5.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到市社科联学会工作处,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6053272@qq.com。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六)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相关工作安排

1.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1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研究生学院。纸质版需所在学院院长和基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学院邮箱ccsuyjsxy@163.com(邮件名及文件夹名为:2023-负责人姓名-长沙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名称;不接受点对点文件传送),逾期不予受理。

2.6月21日前,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3.6月28日前,基地负责人优化申报材料,提交最终申报材料至研究生学院。

4.6月30日前,研究生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到长沙市社科联学会工作处。

5.其他未尽事宜参见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长沙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长沙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修订)》。

联系人:陈晓阳

办公地点:长盛楼3030办公室

办公邮箱:ccsuyjsxy@163.com

联系电话:0731-84261566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长沙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长沙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

3.长沙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修订)

研究生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