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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责任编辑:李映辉 浏览次数: 来源:研究生学院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和《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点支持《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湘政办发〔2021〕47号)中明确的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九大产业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

(二)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在该领域中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

(三)申报单位拥有一批业内领先、有待工程化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

(四)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科研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

(五)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

(六)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七)工程研究中心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新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与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主攻研究方向无重复;

(八)申报单位应联合该领域中的优势科研单位或该领域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共同组建工程研究中心,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的组建形式,鼓励引进省外一流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省发改委工作安排

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编制《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真实性承诺函(附件6)。装订顺序为真实性承诺函、组建方案、附件及证明材料。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属地原则择优推荐,并填报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附件5),其中,长沙上报不超过15个组建方案;株洲、湘潭不超过5个;其他市州不超过4个。请于11月28日前将通过审查的组建方案(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及相关附表正式行文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超额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江南·体育(中国区)官方网站相关工作安排

1.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10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至研究生学院。纸质版需所在学院院长和基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学院邮箱ccsuyjsxy@163.com(邮件名及文件夹名为:2021-负责人姓名-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不接受点对点文件传送),逾期不予受理。

2.11月11日前,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邀请校内外专家评审。

3.11月12日前,研究生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4.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和《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联系人:陈晓阳

办公地点:综合楼3039办公室

办公邮箱:ccsuyjsxy@163.com

联系电话:0731-84261320

附件:1.《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2.《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3.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4. 2021年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21年11月9日